索引號: | 11341821K168716825/202303-00126 | 信息分類: | 部門文件 |
發(fā)布機構: | 東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03-22 |
文號: | 東應急〔2023〕33號 | 發(fā)文日期: | 2023-03-22 |
生效時間: | 2023-03-22 | 廢止時間: | |
名稱: | 關于印發(fā)《東至縣2023年度農村住房保險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 | 信息來源: | 東至縣政府辦 |
內容概述: |
關于印發(fā)《東至縣2023年度農村住房保險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
現將《東至縣2023年度農村住房保險工作實施辦法》印發(fā)給你們,并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提高思想認識,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開展農村住房保險工作是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發(fā)展思想的重要實踐,是加強農村減災救災能力建設的重要內容。農村住房保險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工作量大,各鄉(xiāng)鎮(zhèn)要扎實開展農房保險試點工作的宣傳活動,充分利用多種渠道向全社會宣傳農村住房保險試點工作的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保險內容,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提高廣大農戶對農房保險的知曉率和參與度。
二、聚焦防災防損,提升農房保險社會效益
各地要充分發(fā)揮防災減災助力鄉(xiāng)村振興積極作用和保險的風險補償、協助社會管理功能,重點聚焦農村易貧返貧致貧戶、農村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yǎng)特困人員、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農村低保邊緣家庭和未享受過農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無法解決住房安全問題的其他脫貧戶等農村低收入群體,確保這部分群眾房屋受損后能夠得到有效的救助,居住水平不低于災害發(fā)生之前。
三、精準細致,做好信息采集和核實工作
各鄉(xiāng)鎮(zhèn)根據相關文件要求,扎實做好入戶采集工作,嚴格按照“村里登記、鄉(xiāng)鎮(zhèn)審核”的工作流程。要重點核實參保群眾信息和投保房屋準確性等情況,做到不錯保、不漏保。
四、請各鄉(xiāng)鎮(zhèn)將《東至縣2023年度農村住房保險試點工作參保農戶信息采集表》、《東至縣2023年度農村住房保險工作參保信息采集情況統計表》(見附件)的紙質檔(加蓋公章)與電子檔于3月30日前報送至縣應急局。聯系人:秦亞運,聯系電話:5298271, 郵箱:dzxjzjzb@163.com。
附件:1.東至縣2023年度農村住房保險工作實施辦法
2.東至縣2023年度農村住房保險工作參保農戶信息采集表
3.東至縣2023年度農村住房保險工作參保信息采集情況統計表
東至縣應急管理局 東至縣財政局
東至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2023年3月22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附件1
東至縣2023年度農村住房保險
工作實施辦法
為貫徹落實《關于做好2023年度農村住房保險工作的通知》(皖應急〔2023〕24號)要求,2023年繼續(xù)在我縣開展山區(qū)庫區(qū)農村住房保險工作?,F制定實施辦法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防災減災重要論述,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以提高農民災后重建家園、恢復基本生產生活能力為目標,在全縣開展農村住房保險試點工作,進一步完善應對災害金融支持體系,探索政府通過購買商業(yè)保險進行風險管理的新模式,有效幫助廣大參保農戶提高抵御自然災害風險的能力。
二、實施范圍
我縣境內具有本地農業(yè)戶籍的農村居民,其住所坐落于鄉(xiāng)村(社區(qū)),一直有人居住的房屋,包括整棟房屋和單建廚房。有多處房屋的農戶限保一處房屋,以戶口簿和保險標的清單認定的為準。
三、承保機構
根據農村住房保險試點工作承保機構以政府招標結果為準的要求,由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分公司(以下簡稱財保公司)作為東至縣2023年度農村住房保險承保機構。
四、保險責任
在保險期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全部或部分損失,承保機構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一)火災、雪災、雨災、風災、爆炸、雷電、洪水、冰雹、泥石流、山體滑坡、地面塌陷;(二)飛行物及其他空中運行物體降落;(三)外來不屬于被保險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體的倒塌;(四)保險事故發(fā)生后,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標的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
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責賠償。(一)地震或核反應;(二)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的違法、犯罪或故意行為;(國家機關的行政行為或司法行為;(四)戰(zhàn)爭、敵對行為、肇事行動、恐怖活動、武裝沖突、民意沖突、罷工、騷亂、暴動;(五)其它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一切損失、費用和責任。
五、操作方式
(一)承保方式
農村住房保險試點工作承保機構、保費和保額由市級統 一招標確定。保費維持16元/戶不變,倒損房屋定損理賠標準按照《安徽省山區(qū)庫區(qū)農村住房保險經營服務規(guī)范》(皖民救字〔2015) 148號)中制定的《安徽省山區(qū)庫區(qū)農村住房保險定損標準》執(zhí)行,最大單戶賠付額度定為300000元??h應急管理局與財保公司東至支公司簽訂保險合同書,財保公司東至支公司應根據保險監(jiān)管機構相關規(guī)定履行農村住房保險條款費率的報備程序,并在保險合同簽訂后及時完成自4月1日以來發(fā)生的倒損農房定損理賠工作。
(二)理賠處理方式
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災害事故,由財保公司東至支公司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實地查勘、定損。財保公司東至支公司應根據農村住房保險協議約定,按要求合理定損,并及時支付賠款。
財保公司東至支公司應按照省民政廳、財政廳、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和原安徽保監(jiān)局印發(fā)的《安徽省山區(qū)庫區(qū)農村住房保險經營服務規(guī)范(試行)》(皖民救字〔2015〕148號)的要求,嚴格規(guī)范理賠操作流程,防范各類風險,做到“定損到戶”、“理賠到戶”和“理賠結果公開”,確保賠款及時、足額支付給被保險人。
被保險人與財保公司東至支公司之間因農村住房承保、理賠等發(fā)生爭議,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申請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三)保險費分擔和支付辦法
保費標準為每戶16元,由省財政和縣財政按4:6比例分擔。
縣應急、財政部門將上級財政補助和本級承擔的保險費統一支付給所簽協議的承保機構的縣級分支機構。保險戶數以基礎數據信息采集的實際戶數為準。財保公司東至支公司安排保費總額的3.5%,用于協保員工作經費,支付時向一線傾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鄉(xiāng)鎮(zhèn)政府及縣應急、財政、住建部門和保險監(jiān)管機構要切實加強農村住房保險工作的組織領導,認真落實各項政策措施,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及時研究和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探索推進農村住房保險工作。
(二)加強組織宣傳
縣應急、財政、住建部門和保險監(jiān)管機構配合承保機構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電視、電臺、網絡、報刊、短信平臺等媒體,深入鄉(xiāng)村廣泛宣傳農村住房保險工作,增強廣大農民群眾的風險意識和保險意識。
(三)加強監(jiān)督管理
縣應急、財政、住建部門和保險監(jiān)管機構等相關部門要強化對農村住房保險試點工作的監(jiān)督管理,動態(tài)掌握被保險人因災損失、承保機構履行協議的及時性、賠付金額的合理性等情況,切實維護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要督促承保機構按照標書中的內容兌現承諾,承保機構拒不兌現投標承諾或有意識規(guī)避承諾,將視為重大失信行為予以通報并上報省級有關部門,同時計入下一年度續(xù)約或招投標的負面清單。
(四)加強銜接整合
當年農村危房改造戶發(fā)生災害時,其保險賠付金額要與農村危房改造資金有效整合。對于當年發(fā)生自然災害未納入危房改造的農村居民,首先由農房保險承辦機構支付保險賠付金額,在此基礎上對符合危房改造項目條件的,應通過整合統籌危房改造資金優(yōu)先納入當年危房改造項目。對于扶貧開發(fā)整體搬遷、地質災害隱患點搬遷避讓過程中居民參保登記信息應及時予以調整。
(五)加強配合協調
縣應急、財政、住建部門和保險監(jiān)管機構要進一步健全聯席會議制度,各負其責,協調配合,加強工作力量,強化政策銜接,保證農村住房保險工作的順利開展。
縣應急部門負責牽頭協調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制訂農村住房保險的制度、標準和辦法等,協助承保機構做好農村住房保險有關工作。
縣財政部門負責做好保費補貼資金的預算、撥付、管理、結算等各項工作,確保??顚S?,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險監(jiān)管機構負責對承保機構在農村住房保險的承保、理賠、服務等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管,切實維護農村住房保險的市場秩序和廣大農戶的利益。
縣住建部門協助倒損房屋查勘定損工作。
東至縣2023年度農村住房保險工作參保農戶信息采集表
填報鄉(xiāng)鎮(zhèn):
序號 |
戶主姓名 |
戶主身份證號碼 |
村 |
組 |
家庭類型 |
是否是當年危房改造對象 |
主體房屋結構類型及間數 |
單建廚房 |
聯系電話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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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戶 |
低保戶 |
家庭困難戶 |
一般戶 |
是 |
否 |
樓房 |
磚墻瓦頂 |
土墻瓦頂 |
其他(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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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 |
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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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負責人: 制表人: 制表時間:
備注:在進行家庭類型分類統計時,在家庭類型中選填一項。
附件3
東至縣2023年度農村住房保險工作參保信息采集情況統計表
填報鄉(xiāng)鎮(zhèn): 單位:戶
序號 |
村 |
登記參保戶數 |
家庭類型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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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戶 |
低保戶 |
家庭困難戶 |
一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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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負責人: 制表人: 制表時間:
備注:在進行家庭類型分類統計時,在家庭類型中選填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