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防控資金跟蹤審計整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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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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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發(fā)現(xiàn)問題或?qū)徲嫿ㄗh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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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zé)任整改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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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處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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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落實到位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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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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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責(zé)任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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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整改責(zé)任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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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防控資金跟蹤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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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范圍列支疫情防控經(jīng)費。2021年7月21日,縣疫防辦支付廣告標(biāo)牌制作費2.33萬元,其中:為疫情防控服務(wù)的支出0.92萬元,縣衛(wèi)健委日常工作費用支出1.41萬元。超范圍列支疫情防控經(jīng)費1.4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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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疫防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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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衛(wèi)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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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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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衛(wèi)健委于2023年6月26日將疫防辦在2021年超范圍使用的14114元調(diào)整至衛(wèi)健委本級賬上,今后嚴(yán)格遵循項目資金專款專用的規(guī)定,確保疫情防控資金專款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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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防控資金跟蹤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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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銷票據(jù)不合規(guī)。1.發(fā)票供應(yīng)商名稱與收款人名稱不一致。2.無發(fā)票支付隔離點疫情防控經(jīng)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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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疫防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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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衛(wèi)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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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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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jīng)查證,供應(yīng)商名稱與收款人不一致的票據(jù)系同一老板開的不同店鋪或夫妻店導(dǎo)致,以后將加強入賬票據(jù)管理。2.支付堯城迎賓館隔離點疫情防控經(jīng)費的發(fā)票已在審計期間找堯城迎賓館補充開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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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防控資金跟蹤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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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汽油費轉(zhuǎn)入個人賬戶進(jìn)行公務(wù)結(jié)算,存在資金管理風(fēng)險。2020年3月12日-2022年9月28日,縣疫防辦將5筆公車汽油費支付給司機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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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疫防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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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衛(wèi)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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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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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衛(wèi)健委將嚴(yán)格遵循資金管理制度規(guī)定,加強資金管理,汽油費、過路費等直接公對公打款,不再使用公務(wù)卡結(jié)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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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防控資金跟蹤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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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審計發(fā)現(xiàn)問題未整改到位。截至審計日,縣疫防辦對《2022年1-6月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經(jīng)費跟蹤審計報告》(東審報〔2022〕14號)反映的縣疾控中心多申報核酸檢測費用問題未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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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疫防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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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衛(wèi)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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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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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衛(wèi)健委于2023年5月19日收到縣疾控中心返還的核酸檢測費,已納入縣疫防辦資金賬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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