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0328693x/201901-00001 | 組配分類: | 年度計劃 |
發(fā)布機構: | 縣住建局 | 主題分類: | |
名稱: | 關于下達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計劃和預安排用地計劃指標的通知 | 文號: | 無 |
成文日期: | 2019-08-09 | 發(fā)布日期: | 2019-01-31 |
生效日期: | 2019-08-09 | 廢止日期: | 2029-08-09 |
各縣(區(qū))住房城鄉(xiāng)建委,國土資源局:
為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工作,根據(jù)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關于下達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計劃和預安排用地計劃指標的通知》(建?!?019〕10號)要求,現(xiàn)將各地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計劃和預安排用地計劃指標一并下達給你們,并提出以下意見,請予以認真執(zhí)行。
一、提前做好開工準備
2019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新開工計劃全部為棚戶區(qū)改造。各地要將2019年棚戶區(qū)改造計劃分解落實到項目,建立新開工和基本建成項目庫,并通過全省住房保障信息系統(tǒng)對項目庫信息進行完善和確認。要提前開展項目前期準備工作,對計劃通過新建安置房實施改造的,要提前開展項目用地、規(guī)劃報批等前期工作;對計劃通過貨幣化安置實施改造的,要抓緊落實征收安置方案,確保2019年棚改項目早開工、早見效。
二、確保建設用地供應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用地實行應保盡保。各地要充分利用存量土地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各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抓緊編制2019年住房用地供應計劃,并通過土地市場動態(tài)監(jiān)測與監(jiān)管系統(tǒng)及時填報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項目用地供應情況表和落實情況。
三、專項使用用地指標
預安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新增用地計劃指標專項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結余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不能用于本地區(q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以外的項目。各縣應及時將該用地計劃指標分解到項目,任何單位不得截留,并于2019年2月20日前,將計劃指標分解落實情況報市國土資源局。
四、及時辦理報批手續(xù)
保障性住房用地項目實行單獨組卷,先行申報。各地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切實做好保障性住房用地項目專項報批工作。其中須報國務院審批的用地,于2019年2月25日前報市國土資源局;報省政府審批的用地,于2019年5月底前上報。
附件:1.2019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計劃任務分解表
2.2019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預安排表
池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 池州市國土資源局
2019年1月31日
2019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計劃任務分解表
單位:套、戶 |
||||||
地 區(qū) |
棚戶區(qū)改造新開工 |
基本建成 |
住房租賃補貼發(fā)放 |
|||
棚戶區(qū)改造 |
公共租賃住房 |
|||||
合 計 |
1210 |
33 |
0 |
830 |
||
貴池區(qū) |
400 |
|||||
東至縣 |
164 |
33 |
300 |
|||
石臺縣 |
100 |
|||||
青陽縣 |
1046 |
30 |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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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建設用地 計劃指標預安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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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公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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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qū) |
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 |
備 注 |
合 計 |
1.7394 |
|
貴池區(qū) |
0 |
|
東至縣 |
0.2358 |
|
石臺縣 |
0 |
|
青陽縣 |
1.5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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