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4182100328693XL/202405-00016 | 組配分類: | 決策前預公開 |
發(fā)布機構: | 東至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 主題分類: | 綜合政務 |
名稱: | 【面向公眾】關于征求《東至縣支持鼓勵高校畢業(yè)生和高技能人才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住房保障實施細則(試行)(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 文號: | 無 |
成文日期: | 發(fā)布日期: | 2024-05-10 |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為進一步落實人才強縣戰(zhàn)略,保障來我縣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和高技能人才的住房需求,根據(jù)《池州市關于大力支持高校畢業(yè)生和高技能人才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住房保障實施細則》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我局起草完成了《東至縣支持鼓勵高校畢業(yè)生和高技能人才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住房保障實施細則(試行)(征求意見稿)》。現(xiàn)廣泛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和建議,請將修改意見填入《征求意見反饋表》。
一、網(wǎng)上征求意見時間:2024年5月10日至5月20日(為加快我縣人才住房保障工作進程,征求意見時間縮短至11日)。
二、聯(lián)系部門及方式:東至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聯(lián)系人:徐健,聯(lián)系電話:0566-7028376。
三、公眾反饋及建議的途徑:社會公眾可通過電子郵件(郵箱:28582054@qq.com)、郵寄(地址:東至縣住建局403辦公室,郵編:247200)、政府網(wǎng)意見征集欄目在線留言等方式反饋意見及建議。
附件:1.《東至縣支持鼓勵高校畢業(yè)生和高技能人才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住房保障實施細則(試行)》(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
2.《東至縣支持鼓勵高校畢業(yè)生和高技能人才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住房保障實施細則(試行)》(征求意見稿)
3. 征求意見反饋表
2024年5月10日
《東至縣支持鼓勵高校畢業(yè)生和高技能人才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住房保障實施細則(試行)(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
一、起草依據(jù)
1.《池州市關于大力支持高校畢業(yè)生和高技能人才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住房保障實施細則》(池建?!?022〕62號)
2.《池州市關于大力支持高校畢業(yè)生和高技能人才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的若干政策》(池人才〔2022〕6號)
3.《東至縣委 縣政府關于奮力打造人才強縣賦能產業(yè)發(fā)展的實施意見》(東發(fā)〔2022〕10號)
二、起草背景
為進一步落實人才強縣戰(zhàn)略,保障來我縣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和高技能人才的住房需求,根據(jù)《池州市關于大力支持高校畢業(yè)生和高技能人才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住房保障實施細則》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xiàn)就優(yōu)化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制定本實施細則。
三、起草過程
一是認真學習《池州市關于大力支持高校畢業(yè)生和高技能人才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住房保障實施細則》,吃透文件精神,明確任務,專題部署;二是圍繞我縣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推進會會議精神,草擬了征求意見稿;三是組織專題會議,征詢縣委組織部、人社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東至經開區(qū)管委會、大渡口經開區(qū)管委會等有關部門意見,根據(jù)反饋意見進行修改完善,形成了征求意見稿。
四、主要內容
1.明確租房補貼及購房補貼對象及補貼標準。
2.確定租房補貼及購房補貼申請審核流程。
3.制定取消房租補貼及購房補貼限制。
4.明確各部門職責。
東至縣支持鼓勵高校畢業(yè)生和高技能人才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住房保障實施細則(試行)(征求意見稿)
為進一步落實人才強縣戰(zhàn)略,保障來我縣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和高技能人才的住房需求,根據(jù)《池州市關于大力支持高校畢業(yè)生和高技能人才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住房保障實施細則》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xiàn)就優(yōu)化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新引進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
(一)適用對象及保障辦法
自2022年4月20日起,符合池人才〔2022〕6號文件規(guī)定來東至縣就業(yè)與民營企業(yè)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及事業(yè)單位急需緊缺崗位(根據(jù)年初發(fā)布緊缺崗位目錄確定)新引進的博士研究生、40歲以下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高級技師)、35歲以下全日制本科生(技師)、30歲以下全日制大專生(高級工),在縣內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的,分別給予30萬元、12萬元、6 萬元、2萬元的購房補貼,購房補貼分5年支付,每年支付比例為20%。所購房屋五年內不得上市交易。申請人因個人原因辭職、被用人單位辭退的,取消該年度及以后年度購房補貼。
(二)申報提交材料及流程
1、申報材料
每年9月申報,符合條件的對象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填寫《東至縣新引進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申請表》(附件 1)并提供以下材料:
(1)《東至縣新引進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申請表》一式兩份;
(2)勞動合同及單位社保繳費證明、 用人單位開具的當前在崗情況證明;
(3)學歷(高級技師、技師資格)證書或高層次人才認定相關證明文件;
(4)申請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證明及戶口簿;
(5)引進后在東至縣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的,提供本人購房合同(期房)、合同備案證明、房產證(二手房)或不動產權證、公共維修資金票據(jù)復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蓋單位章的復印件,用人單位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并出具本單位誠信承諾書。引進時間以繳納的社會保險或辦理正式入職手續(xù)時間為準。商品住房購房時間以合同首次備案日期為準,二手住房購房時間以產權登記受理日期為準,購買的首套房以申請人夫妻雙方名下房產為準,夫妻雙方都符合條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享受其中一人,不重復享受。
2、申報流程
用人單位對申請對象進行初審并將申報材料送至所屬住房保障部門;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牽頭復核,確定擬補貼人員名單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負責打卡發(fā)放至人才本人的個人賬戶。
3、發(fā)放形式
凡符合條件享受購房補貼的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每年發(fā)放一次,分五年發(fā)放。后續(xù)年度的購房補貼資金發(fā)放,由申請人填報《東至縣新引進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申請表》后按照原申報流程申報。
二、新引進高層次人才租房補貼
自2022年4月20日起,符合池人才〔2022〕6號文件規(guī)定來東至縣就業(yè)與民營企業(yè)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及事業(yè)單位急需緊缺崗位(根據(jù)年初發(fā)布緊缺崗位目錄確定)新引進的博士研究生、40歲以下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高級技師)、35歲以下全日制本科生(技師)、30歲以下全日制大專生(高級工),在我縣無自有住房且符合條件的對象,租住政府投資性保障性住房或人才公寓的,給予全額補貼;自行通過市場租房的,新引進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高級技師)及以上的給予每月1000元租房補貼、全日制本科生(技師)給予每月500元租房補貼、全日制大專生給予每月300元租房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夫妻雙方都符合條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享受其中一人,不重復享受。已享受購房補貼的,不再享受租房補貼。申請人因個人原因辭職、被用人單位辭退的,取消該年度及以后年度租房補貼。
(二)申報提交材料及流程
1、申報材料
每年9月申報,符合條件的對象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填寫《東至縣新引進高層次人才租房補貼申請表》(附件 2)并提供以下材料:
(1)《東至縣新引進高層次人才租房補貼申請表》一式兩份;
(2)勞動合同及單位社保繳費證明、 用人單位開具的當前在崗情況證明;
(3)學歷(高級技師、技師資格)證書或高層次人才認定相關證明文件;
(4)申請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證明及戶口簿;租房合同原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蓋單位章的復印件,用人單位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并出具本單位誠信承諾書;引進時間以繳納的社會保險或辦理正式入職手續(xù)時間為準。
2、申報流程
用人單位對申請對象進行初審并將申報材料送至所屬住房保障部門;由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牽頭復核,確定擬補貼人員名單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負責打卡發(fā)放至人才本人的個人賬戶。
3、發(fā)放形式
凡符合條件享受租房補貼的高層次人才,租房補貼每年發(fā)放一次。后續(xù)年度的租房補貼資金發(fā)放,由申請人填報《東至縣新引進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申請表》后,按照原申報流程申報。
三、其他事項
(一)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優(yōu)化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由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牽頭負責,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共同抓好落實,對工作中存在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法依規(guī)追究相關責任。其中縣委組織部(縣委人才辦)、縣人社局負責申請人的資格認定工作,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負責申請人住房資格審核工作,縣財政局負責住房保障資金的審核及撥付工作,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負責縣本級所屬企事業(yè)單位人才住房保障工作,東至經開區(qū)管委會、大渡口經開區(qū)管委會住房保障部門負責本轄區(qū)所屬企事業(yè)單位人才住房補貼申報工作。
(二)特殊人才的住房保障補貼執(zhí)行《東至縣特殊人才住房保障實施細則》相關規(guī)定,不得與本細則補貼政策重復享受。
(三)因工作需要引進的其他緊缺人才,經縣委組織部(縣委人才辦)批準認定后參照執(zhí)行。
(四)本方案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東至縣 新引進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申請表》
2.《東至縣 新引進高層次人才租房補貼申請表》
3.申報承諾書
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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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至縣 新引進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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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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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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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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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納稅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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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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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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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yè)等級及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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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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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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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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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商品房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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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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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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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坐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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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價總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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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及家庭主要成員基本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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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申請人關系 |
姓名 |
性別 |
婚姻狀況 |
證件類型及號碼 |
戶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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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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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登記中心核實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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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核實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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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辦核準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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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部門復核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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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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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至縣 新引進高層次人才租房補貼申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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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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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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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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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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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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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院校及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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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等級及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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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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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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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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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租住保障性住房或人才公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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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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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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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員 |
姓名 |
性別 |
戶主關系 |
證件類型 |
證件號嗎 |
戶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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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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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登記中心核實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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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核實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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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辦核準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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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部門核實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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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申報承諾書
本人(法人單位)承諾:
1.本申請材料所填寫的各欄目內容真實、準確。
2.提供的申報材料和文件內容真實、可靠、事實存在。
3.若發(fā)生與上述承諾相違背的事實,由本人(單位)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單位(蓋章) 承諾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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