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41821003287190T/202308-00023 | 組配分類: | 征收土地信息 |
發(fā)布機構: | 東至縣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 主題分類: | 國土資源、能源 |
名稱: | 東至縣人民政府關于征收大渡口鎮(zhèn)新橋村、楊墩村集體土地的通告(東至縣2023年第3批次城鎮(zhèn)建設用地) | 文號: | 東政通〔2023〕18號 |
成文日期: | 發(fā)布日期: | 2023-08-22 |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東至縣2023年第3批次城鎮(zhèn)建設用地于2023年8月15日業(yè)經省政府批準,并于2023年8月16日收到批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有關征收土地事項通告如下:
一、批準機關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批準文號
皖政地池〔2023〕27號。
三、批準時間
2023年8月15日。
四、批準用途
倉儲用地。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位置、面積和地類
本次被征收土地位于大渡口鎮(zhèn)新橋村、楊墩村境內,涉及所有權人為東至縣大渡口鎮(zhèn)新橋村、楊墩村村民委員會,征收土地總面積31.9942公頃,其中農用地19.1558公頃(含耕地17.5637公頃),建設用地12.8384公頃,未涉及永久基本農田(詳見下表)。
單位:公頃
被征地單位 |
土地分類面積明細 |
|||||
鄉(xiāng)鎮(zhèn) |
村(居) |
農用地 |
|
建設用地 |
未利用地 |
合計 |
耕地 |
||||||
大渡口鎮(zhèn) |
新橋村 |
16.2292 |
14.7712 |
12.5193 |
0 |
28.7485 |
大渡口鎮(zhèn) |
楊墩村 |
2.9266 |
2.7925 |
0.3191 |
0 |
3.2457 |
合計 |
19.1558 |
17.5637 |
12.8384 |
0 |
31.9942 |
六、征收補償標準和農業(yè)人員安置途徑
(一)征收補償標準。
征地補償標準按《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皖政〔2020〕32號)和《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文件要求執(zhí)行。征地區(qū)片地價如有調整按照新文件要求執(zhí)行。
區(qū)域 |
農用地和未利用地 |
建設用地 |
||||
區(qū)片綜合地價標準(元/畝) |
土地補償比例 |
安置補助比例 |
評估價 |
土地補償比例 |
安置補助比例 |
|
大渡口鎮(zhèn) 新橋村 |
46700 |
40% |
60% |
46719 |
40% |
60% |
大渡口鎮(zhèn) 楊墩村 |
43400 |
40% |
60% |
43417 |
40% |
60% |
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各縣區(qū)被征收土地地上房屋青苗及其他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池政秘〔2020〕165號)規(guī)定的補償標準執(zhí)行。青苗及其他附著物補償標準如有調整按照新文件要求執(zhí)行。
(二)農業(yè)人員安置途徑。
本次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業(yè)人口和勞動力采用貨幣安置。
(三)支付方式。
貨幣補償采取直接打款發(fā)放至被征地農戶登記的銀行賬戶上。
七、法律途徑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對土地征收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內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八、其它事項
本通告發(fā)布之日起,期限為十個工作日。通告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特此通告。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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