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418217467961486/202109-00121 | 組配分類: | 特殊教育 |
發(fā)布機構: | 東至縣教育體育局 | 主題分類: | 科技、教育 / 公民 / 通知 |
名稱: | 關于印發(fā)《東至縣殘疾兒童少年“送教上門”實施方案》的通知 | 文號: | 東教體基〔2021〕26號 |
成文日期: | 2021-09-09 | 發(fā)布日期: | 2021-09-10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各鄉(xiāng)鎮(zhèn)中小學、殘聯(lián),縣特教學校:
現(xiàn)將《東至縣殘疾兒童少年“送教上門”實施方案》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東至縣教育體育局 東至縣殘疾人聯(lián)合會
2021年9月9日
東至縣殘疾兒童少年“送教上門”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提出的“辦好特殊教育”的工作要求,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殘疾人教育條例》及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殘疾人聯(lián)合會關于加強義務教育階段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送教上門服務工作的相關文件精神,為保障重度殘疾兒童受教育權益,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2021—2022學年度《東至縣殘疾兒童少年“送教上門”實施方案》,請認真組織實施。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和十九大精神,堅持“以人為本”理念,積極探索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居家教育工作經(jīng)驗,逐步建立完善殘疾兒童少年教育保障制度,進一步推進殘疾人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
二、組織機構
成立由縣教育體育局和縣殘聯(lián)分管領導為組長,縣教育體育局和縣殘聯(lián)相關科室、特殊教育學校校長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
三、服務對象
“送教上門”服務的對象為具有本縣戶籍,經(jīng)縣級殘聯(lián)認定,不能堅持到特教學校或普通學校就讀的、具有一定接受教育或康復訓練能力的6—15周歲重度持證(殘疾證)殘疾少年兒童。
四、服務原則
1.遵循“免費教育、普特結合、一人一案”的原則,與每名殘疾兒童家長簽訂《送教服務家長同意書》。對有送教需求的殘疾兒童開展合適的教育教學和康復訓練等服務。
2.采取直接服務與間接服務相結合的原則,“送教上門”的教師在做好服務對象教育的同時,著重做好對家長的相應教育指導,提高家庭對殘疾兒童進行康復和教育的能力。
五、服務時間
每個服務對象每周原則上送教(含上門服務、電話指導、遠程輔導、集中培訓等多種形式)不少于1次,每次2-4學時。
六、師資保障
縣特殊教育學校承擔“送教上門”業(yè)務工作,成立“送教上門”業(yè)務工作組,選派責任心強、熱愛殘疾學生,思想、業(yè)務水平較高的教師參加工作組,負責“送教上門”的具體工作。
七、經(jīng)費保障
“送教上門”工作經(jīng)費,在特殊教育學校公用經(jīng)費中列支,主要用于“送教上門”教師的業(yè)務培訓及開展送教工作的交通補助、誤餐補助,也可以用于為服務對象購買學習和生活用品。安排在節(jié)假日開展“送教上門”工作的,對送教老師給予適當?shù)募影嘌a助。
八、工作要求
1.特教學校要合理安排送教上門時間,不得因送教工作影響學校正常秩序,可利用雙休日、節(jié)假日開展送教上門工作。
2.“送教上門”業(yè)務工作組每學期對送教對象開展不少于1次的評估與考核,評估考核結果記錄入該對象的教學檔案。
3.特教學校要按一人一檔的要求,建立“送教上門”工作檔案,檔案資料主要包括學生基本情況登記表、學生能力評估結果一覽表、個別化教育計劃、送教服務工作記錄表、送教服務家長同意書、送教上門照片等。
4.縣“送教上門”工作領導小組每學期末對送教上門工作進行專項檢查,每學年末對送教工作進行考核,表彰和獎勵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