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享受對象
凡具有東至縣戶籍,且截至2019年6月30日年滿80周歲及以上高齡老人(即1939年6月30日前出生且健在的老人),均可申請享受高齡津貼。
二、 補貼標(biāo)準(zhǔn)
80--89周歲(含80周歲)的老人,每人每月補貼30元;
90--99周歲(含90周歲)的老人,每人每月補貼60元;
100周歲以上(含100周歲)的老人,每人每月300元。
三、申請、審批和發(fā)放程序
6月5日--30日為個人申請階段。本補助的申請、審批程序按照“戶申報、村鎮(zhèn)審、縣核定”的方式進行:
1、由老人本人或贍養(yǎng)人,持申請人戶口簿、第二代身份證復(fù)印件向戶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會提出申請。
2、鄉(xiāng)(鎮(zhèn))匯總村(居)上報的花名冊,將審核后符合條件的對象的所有申報材料及電子檔上報縣民政局。
3、縣民政局對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上報的對象進行抽查、審核、審批,有縣政府安排資金,資金有財政局直接撥付銀行打卡發(fā)放。
4、高齡津貼每年申請審核一次,實行動態(tài)管理,新增對象按程序申報,死亡對象及時核減。審核工作于每年7月份進行,一年發(fā)放一次。(原則上,重陽節(jié)之前高齡津貼發(fā)放到位)